“政府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修订规例),规定除非获工业贸易署署长发出许可证,否则禁止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修订规例将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任何人若违反修订规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一个向从来以市场自由为傲的地方,竟然会专门修改法例限制奶粉商品买卖流动,确实匪夷所思。那么,这背后原因,除了一些一时买不到所需要牌子奶粉的市民会给政府施压外,还有哪些团体在背后起了推动作用呢?
根据香港食物及卫生局网站上给出的事前咨询意见资料 (修订《进出口(一般)规例》(第60章,附属法例A)立法建议 公众谘询 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书 )一共收到15条团体(商家)反馈,35条个人反馈。15个团体中,除两家支持,其余全部反对限制 (注意:最热门的美素和美赞臣不在咨询之列)。至于35条个人意见,大概一半以上是支持限制的,但也有相当部分持反对意见。
现仅将团体意见简列如下:
001 Little Giant: 不同意限制,并提到奶粉商不愿意供货给他们
002 先驱集团有限公司:反对,绝大多数牌子奶粉都供应充足,政府不能只因为市场上个别牌子短缺就立法禁止。
003 志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至死反对,并顺带吐嘈一堆。
004 域源企业有限公司:同意限制。
005 欧陆食品检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基本中立。并申明作为一家奶粉测试公司,有时候需要将奶粉样品送往国外或大陆检测,希望政府能给予特别处理。
006 身份保密:作为奶粉进口商,强烈反对,并认为香港政府公开提到7个短缺奶粉的牌子,等于用政府资源给这几个牌子做广告,有违公平。而且只因为7个牌子的供货短缺就立法禁止所有奶粉出境,更加不公平。
007身份保密:反对,干扰正常商业行为。
008 港九药房总商会有限公司:反对,并搬出数据来说明市场上整体并没有出现奶粉短缺,出现短缺假象是因为信息流动不畅、资源错配等。
009 Ming Hui Trading Ltd: 反对,并报料说所谓奶粉短缺的现象是因为那两个牌子奶粉公司故意限货等到年末,同时还造成他们家奶粉最受欢迎的印象。
010 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反对,并非对症下药,而且有违《基本法》中保障货物、资本自由流通的声明。
011 雀巢香港有限公司:反对,除了个别牌子,其它都供应充足。
012 惠氏(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反对,同上。
013 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限制。
014天一环球有限公司:反对,有违公平。
015 美国雅培制药有限公司:反对,短缺的只是个别牌子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区供应不足,其它都供应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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