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2011-06-29 + 30 信报财经新闻
去年6 月,国家审计署曾公布截至2009 年底,地方政府债务达到2.79 万亿元。事隔一年,审计署将调查范围进一步扩大,发现截至2010 年底,地方债务已升至10.7 万亿元,其中,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就有6.7 万亿元;另外,负有担保责任的就有2.3 万亿元。(见国家审计署周一发布的《关于2010 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署指出,截至去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6.7 万亿元债务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还款的债务达到2.5 万亿元, 占37.3%,共涉及12 个省级政府、307 个市级政府及1131 个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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