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7日星期日

雞蛋仔伯伯認罪避風頭

2011年04月16日星期六
明報專訊】72歲雞蛋仔伯伯吳旭輝,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780元,須於1個月內繳交。他昨日全日迴避傳媒訪問,其後透過協助他的社運人士表示,事件令他深明「人怕出名豬怕肥」的道理,擔心愈高調,會愈惹來食環署針對,連日來經連番思量,希望低調處理事件,亦希望返回大坑,繼續服務一班熟客。
(文盲按:多少商家不惜重金请明星、打广告、造噱头,苦求名声而不得,如今香港却有害怕名声太大的商贩。)

憂高調惹食署針對

一班社運人士、天水圍小販及網民合共約20人,昨早到東區法院支持吳伯。吳伯共被食環署控以阻街、無牌販賣及無牌販賣熟食共3罪,(另据星岛日报报道:“裁判官判他阻街罰款二百二十元、無牌擺賣及無牌煮食各罰款二百八十元,合共罰款七百八十元,並充公所有證物包括擺擋用的木頭車。”)他於庭上答辯時,嘗試向裁判官解釋,稱案發時其實還未開爐,暫委特委裁判官馮寶儀一再提醒他「有做就認,無做過就不要認」,吳思索後決定認罪。

無錢交780元罰款官寬限1月

控罪指吳於4月10日上午11時許,在天后銅鑼灣道行人路上留下雞蛋仔、麵粉、蛋漿、木頭車、炭爐、鐵架等物件,並烹煮及販賣雞蛋仔。控方稱,吳過去共有38次阻街及37次無牌販賣及無牌販賣熟食紀綠,(文盲按:这香港官僚做起事来倒是一丝不苟)申請將今次案件涉及的證物充公。吳向法庭表示,近期收入很少,希望能押後繳交罰款。馮官接納並給予他1個月寬限期。

吳離庭時一直不願回應記者提問,只稱自己喉嚨痛,由社工和社運人士陪同離開,但傳媒未有放棄追訪,最後與吳上演一幕追逐記(見另稿)。協助吳的社運人士葉寶琳表示,吳近日為逃避傳媒四處奔走,又要想辦法繼續開檔維生,感到很大壓力,需要找地方休息。

葉又說,以前食環署對吳伯已捉得很緊,差不多每月1次,自從他的雞蛋仔在飲食網站當選「十大美食」後,食環署捉得更緊,幾乎每月6次。吳深明「人怕出名豬怕肥」,認為愈高調會愈惹來食環署針對,經過連日考慮,決定低調處理事件,因此選擇認罪。

膺十大美食後 食署每月捉6次

吳伯的遭遇引起社會人士同情,逾千網民於facebook群組要求當局向吳伯發牌。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炭燒雞蛋仔具傳統特色,呼籲食環署發牌給吳伯,讓他合法經營。余表示,食環署曾重新簽發雪糕車流動小販牌照,過去亦曾發牌予擦鞋匠,故發牌給吳伯是有先例可援。她又呼籲政府長遠應物色地點讓特色小販合法經營。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現行小販管理政策已充分考慮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須於保障市民健康及執行彈性之間取得平衡。發言人強調,署方執法政策具一定體諒性,如販賣活動不涉及售賣禁售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亦非在主要通道或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進行,一般情况下會「先警告、後執法」;口頭警告無效後才採取檢控行動。對年紀老邁或殘障的小販,亦會視乎情况合理地行使權力。不過,為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衛生,對於售賣熟食的無牌小販會即時執法。

【案件編號︰ESHW400/11】

明報記者 梁琬珊 梁珮珊 屈俊樂


后继报道:2011年04月17日星期日

雞蛋仔伯伯拒答是否領綜援 社署跟進 網民有支持有反感

明報專訊】因多次被食環署拘捕而激起社會關注的雞蛋仔伯伯吳旭輝,被揭一直領取綜援,他昨晨返信德街收拾工具時被記者追問,他沒有否認消息,只說「唔講呢啲嘢」。社署稱正跟進及調查事件,暫不評論。

余若薇續爭取發小販牌

曾力撐吳旭輝的公民黨余若薇及社民連陶君行均表示,吳伯是否領取綜援,與他們爭取發小販牌、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是兩回事。余若薇指出,若吳伯有不誠實地方,制度自會處理。

陶君行:反映靠綜援難過活

陶君行指事件反映「綜援不是養懶人,只是綜援不能令人有尊嚴地過活」,否則吳伯也不用出來工作。

在facebook參加支持群組、有份發起支援雞蛋仔伯伯活動的葉寶琳表示,昨日未能與吳伯聯絡,未能求證吳伯是否領綜援,但她表示體諒,「我們知道伯伯經濟環境不好,一個70多歲的老人家,還要辛辛苦苦在街擺檔,明顯是有需要才這樣做,會繼續支持和幫助他」。葉寶琳重申,政府應該檢討管理小販的政策,不希望討論只針對吳伯有否領綜援,又質疑政府消息人士「放風」只為轉移視線。亦有網民對消息表示憤怒,認為吳伯是「講大話博同情」,更有人發起以「一人一email舉報雞蛋仔阿伯懷疑詐騙綜援」。

在大坑擺車仔檔賣炭燒雞蛋仔30年的吳伯,昨晨10時左右回到銅鑼灣信德街後巷收拾其他物資,他表示會把一箱雞蛋及兩袋半麵粉拿到灣仔街市退貨,希望換取現金應付生活費,並稱或會再向後巷鄰居朱伯伯借錢應急。

鄰居知拮据 不追還錢

記者追問他有否領取綜援,以及是否說謊,他有點憤怒地說:「唔講呢啲嘢!」面對食環署控告他無牌擺檔,吳伯最終認罪,他說﹕「唔認都唔得,事實我真係無牌……幸好罰款有一個月限期,會睇吓點搵,或者要問朋友借。」他說會與妻子回鄉照顧90多歲的母親,「會等風平浪靜一啲先打算,𠵱家唔打算開檔住」。

鄰居朱伯伯表示,認識吳伯30多年,知他經濟環境不好,從來不會追他還錢。向吳伯提供建車仔木板的花店負責人表示,就算吳伯真的領取綜援,也不會覺得受騙,「只係想幫人,唔會計較佢背景,木板本身都唔貴重」。

按規定,領取綜援的人若有工作或接受捐款資助生活,社署有權扣減綜援金額。文盲按:奇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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